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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眼镜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会的预通知

国家眼镜玻璃搪瓷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
2004年5月31日


参加对象:上海市各眼镜生产企业(包括眼镜零售店)。

时间:第三期:2004年6月 或

   第四期:2004年7月

(培训时间一天,培训费200元/人,请企业根据企业情况选择一期)

会议内容:

1. 如何申请、办理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;

2. 申请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具体要求;

3. 解答眼镜生产企业在申请眼镜生产许可证中的问题。

  会议内容极其重要,请准备申请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,务必在6月5日前将回执寄至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材料大楼432室。

联系人:刘木英、徐菊芳

电话:62379878

传真:62378203

…………………回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执…………………
(凭回执发正式通知,无回执者不得参加培训)

企业名称

  

企业地址

      区

联系人:

电话:

手机:

本企业  □是眼镜店  □不是眼镜店  企业邮编:

本人希望参加  □第三期  □第四期;参加人数:  人;参加人姓名:

注意事项:
1. 企业地址:填可以联系到的地址以便发放各类通知;
2. 联系人:填负责本企业眼镜产品许可证工作的主管人员,及电话和手机;
3. 参加第三期或第四期只能选一期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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